苗栗縣後龍鎮民代表會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5/3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年滿 20 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 (年齡以報名日期為準)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及 2 年以上之經驗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具備小型車駕駛執照。 (三)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品行端正,無不良啫好。 (四)本甄選案,依規定本會長官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對於本會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長官應為迴避僱用。屬前開規定之人員請勿報名。 (五)性別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之役男 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駕駛公務車陪同主席處理行程業務。 (二)熟黯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37-722040#15(後龍鎮民代表會洪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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