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關西鎮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4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具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精神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具有基本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1)天然災害災民收容、急難救助、守望相助等業務。 (2)自費健康檢查補助等業務。 (3)其他課室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須提供聯絡人、連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1.本職缺應徵作業得採線上及紙本報名: (1)線上報名者:請於115年4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 (2)紙本報名者:請檢具下列文件於115年4月24日前逕送或郵寄306新竹縣關西鎮正義路51號人事室金小姐收(聯絡電話03-5873180#171)(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課約僱職務代理人) (a)個人履歷表(應含基本資料、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b)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證明等影本。 (c)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2.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辦理僱用手續。 3.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該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本次簽約期限: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銷假上班前一日止,即無條件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5.聯絡電話:(03)5873180#171金小姐。 6.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課蔣課長(03)5873180#13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2/10 ~ 115/02/25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1/23 ~ 115/01/30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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