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約僱護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3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一級280薪點月薪38,948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高級中等以上護理學校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之護理工作經驗者。
※待遇:280薪點(月薪38,948元,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9.1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本職缺為預估缺,自115年4月26日後始可進用。
工作項目
一、擔任醫療救護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紙本及電子明細資料各一份,資格條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另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測驗。
一、於徵才期間(以郵戳為憑)將下述文件,郵寄掛號至「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1樓-高雄市政府觀光局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約僱護理員甄選」,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1.觀光局約僱護理員甄選報名表1份(檔案如附件或瀏覽器搜尋高雄旅遊網-上方頁籤「行政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處下載。)
2.具資格條件之相關學、經歷等證明文件(如證件為外文版本者,請併同隨附中文譯本)各一份。以上證明文件影本均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經本人親自簽章後,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二、於徵才期間(以電子郵件送達日期為憑)依個人所具學、經歷等資格條件,填具觀光局約僱護理員應徵簡歷表(本資料第五頁),並將Word檔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承辦人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註明「姓名-參加約僱護理員甄選」。
其他注意事項:
一、面試成績總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約僱期滿本局得視工作表現及本局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1年1僱)。
三、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四、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寄送電子明細資料者,以證件不全論),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五、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六、增列候補人員2名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電話:07-7995678轉1572(人事室蔡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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