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股長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2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系
衛生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經公務人員高考、特考、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相當檢覈考試及格,並具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薦任7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不得超過本職缺最高職務列等薦任第8職等。
二、具衛生行政或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三、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醫護、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等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且熟悉行政作業者。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需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五、熟悉電腦作業系統有線上規劃能力,可配合業務積極任事勇於負責者。
六、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具企劃、溝通協調能力、認同團隊合作且可配合業務加班及配合即時上班,優先錄用。
七、符合資格條件人員另行公告初審合格者(工作經驗、近5年考績及重大獎懲)擇優參加甄試。
八、外補徵才並視成績酌列備取,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工作項目
綜合企劃科徵股長(A640050)
一、擬定本局年度統籌款研究發展重點項目及執行研究發展業務(含審核及列管年度研究計畫)。
二、新聞聯絡(記者會)及輿情回應。
三、北臺區域合作健康議題、基北北桃合作交流平臺業務。
四、辦理醫療衛生組市政顧問座談會及管考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後,選擇本職缺:
(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5)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二、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三、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公告甄試名單。如欲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報名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張小姐(02-27208889分機7145)。
四、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局網站徵才專區(https://health.gov.taipei/)查閱,恕不另行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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