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三) 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
工作項目
本職缺所在單位為本局運輸設施科(115-05) (一)辦理候車亭設計規劃及新建業務。 (二)辦理公車站設施相關業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4月29日前,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不得空白,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如具全民英檢等英語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者請一併檢附證明文件,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聯絡人及電話:04-22289111轉60802楊小姐。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及最近3年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等足資證明具任用資格資料。 其他: (一)本次甄選職缺需辦理面試,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到者視同放棄。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另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公告資訊」之「徵才公告」。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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