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3
職務列等
6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符合以下任一點:(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工程或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或具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者。(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之規定。
四、應徵者請務必確認可於僱用期間內任職。
五、約聘6等280薪點(月酬38,948元)。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水土保持工程規劃、測設、勘查等處理及水土保持計畫審查監督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6年4月初),惟如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聯絡方式
一、應檢具證件: 1.簡歷表word電子檔(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下載);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其他書面資料影本(包含工作經歷證明、證照等,無則免附);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5.身心障礙手冊(於有效期間)。 二、本案採線上報名,請至「本頁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上述應附證明文件;請於115年4月23日前完成上述程序,逾期或證件不全者(含未附前項指定之簡歷表word電子檔者),恕不受理。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至多2名,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三、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四、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專區項下。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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