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
交通部公路局幫工程司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2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機械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具辦理公路監理業務經驗,並具考、檢驗員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車輛管理與檢驗業務。
2.督導所屬公路監理機關執行業務情形。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2.上傳文件應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瞄檔。
3.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徵才結果請於本局網站查詢:https://www.thb.gov.tw/News.aspx?n=10913&sms=14044。
5.本項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6.聯絡人及電話:張小姐:(02)23070123分機115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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