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需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三)需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紙本收文。 (二)負責社會課、經建課、民政課、兵役課、人文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及調解會收文登錄、公文發送及公文催辦業務。 (三)陳情系統收文。 (四)法院公示送達。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上班前1日止(預計代理至115年5月29日)。 (二) 甄選方式:本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擇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經甄試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並依有關規定辦理。 (三) 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2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四) 月酬標準:250薪點(34,775元)。 (五) 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莊課員27925828分機32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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