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獅子鄉公所

村幹事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0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須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限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4.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抗壓性。 5.具原住民族身份得優先考量。 6.現職人員請以「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聯絡電話資訊請更新正確,並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搜尋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身分證正反面。 7.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或一般格式,填寫簡要自述並簽名或蓋章,歷年考績及銓審經歷請詳細填列)、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歷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屏東縣獅子鄉公所村幹事),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達屏東縣獅子鄉公所人事室(943屏東縣獅子鄉楓林村二巷二十六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民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08-8771129分機68,蘇先生。 甄審方式:資歷審查為主,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通知面試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餘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資料,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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