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博嘉實驗國民小學

約聘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具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二)具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具有臨床工作經驗、學校約聘僱護士或護理師之工作經驗、具備基本 電腦使用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相關事項。 2.全校師生緊急傷病處理、後送、登錄及通報。 3.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 4.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 5.衛生保健資料之建立整理與校園傳染病及流行性疾病通報、防治處置與衛教宣導。 6.協助環衛組推動各項衛生工作。 7.指導師生 CPR 等緊急救護技巧。 8.協助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9.經營管理健康中心及其環境佈置、清潔維護及醫材設備申購與管控等相 關事宜。 10.協助學校體育或戶外活動之護理工作(例:學生團保等)。 11.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5年4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簡章八證明文件電子 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逾期或上傳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聯絡人:人事主任,電話:22302585分機180或120(學輔主任) 八 、繳交證件: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 上傳[事求人] (一) 甄選報名表1份(貼妥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二) 國民身分證(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三) 護理師證書。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六) 個人簡歷自傳約二百字,請用規定格式A4直式橫書繕打。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護理師
115/03/24 ~ 1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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