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專科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需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三)需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檔案歸檔點收、立案、編目建檔、掃描等作業。
(二) 協助檔案銷毀、清查(一般檔案清查)、鑑定、檔案借調等事宜。
(三) 附件另存資料整理、歸檔、清查及造冊。
(四) 檔案成冊上架、目次表及背條製作。
(五) 永久保存檔案去酸紙封面製作。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上班前1日止。(預計代理至115年6月15日)
(二) 甄選方式:本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擇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經甄試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並依有關規定辦理。
(三) 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2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四) 月酬標準:280薪點(38,948元)。
(五) 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莊課員27925828分機32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1/19 ~ 1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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