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具有獸醫師證書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具汽車駕駛執照、需能配合假日輪值、不排斥接近動物、認真負責、任勞任怨、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工作項目
寵物相關產業查核(如非法繁殖買賣犬貓、寵物食品標示申報、動物展演許可等),動物保護、特定寵物業與動物展演宣導、教育訓練、講習及活動,上級交辦等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03-8227431#120蔡技士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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