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約僱職務代理人(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7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 26 1 、 27 、 28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 3點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 無性侵害、性騷擾、妨害性自主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者,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三) 依 護理人員法第 6 條規定,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四) 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五)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一) 學校慢性病、傳染病防治及意外傷害病患護理。 (二) 健康檢查、統計分析等學校衛生護理。 (三) 醫囑疾病護理。 (四) 衛生教育與諮詢、衛生器材及設備管理。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工作內容:03 4562137 轉 310 學務處 報名作業:03 4562137 轉 710 人事室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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