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關西高級中學

幹事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大學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 四、經銓敘機關審定具有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懲處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須配合學校需要作工作調整或職務輪調。 六、熟諳學校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相關學校法令規章者,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教務處教學組業務。 2.協辦處室內其他行政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4月21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 二、 另請將下列相關專長證書資料掃描合併成1個電子檔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1.最高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近5年考績通知書、4.現職派令、5銓敘部相關職系審定函,無須紙本寄送。證件不全者不予列入審查。 三、經初審合格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人事室聯絡電話:03-5872049轉702呂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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