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司法院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詳情請參閱甄試簡章)
資格條件:
一、 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二、 熱忱務實、擅長溝通協調及團隊工作,熟諳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三、 具司法行政經驗或曾辦理業務經驗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司法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表請⾄司法院官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徵⼈啟事/司法院司法行政廳聘用職務代理人報名連結下載。
⼆、聯絡⼈:李先⽣,電話(02)23618577#29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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