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
交通部鐵道局約僱工務員(預估缺)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4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42,868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有服務熱忱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四、 具有公文文書檔案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五、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機關文書檔案管理及電子公文總收(分)文作業。
二、 公文交換系統管理及異常通報處理。
三、 協助公文系統功能諮詢作業。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4月24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工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依序排列掃瞄為單一PDF檔案上傳至本職缺,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亦不另通知補件。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倘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甄選後未錄取者,亦不另函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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