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管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5/06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一)現職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委任第 3 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7 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三)歡迎身心障礙人士參加甄選(請檢附效期內證明等資料)。
工作項目
(一)校內財產與物品之登錄、保管、盤點及報廢等。 (二)校舍、水電、門窗、課桌椅及各項設備之日常巡檢與簡易修繕等。 (三)配合各處室辦理場地、設施設備維護與修繕需求,以維持校園環境安全及校務正常運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人事問題請洽劉主任:(02)2457-1222;E-mail:[email protected] 業務問題請洽王主任:(02)2457-2752 。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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