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技工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5/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
(二)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證書且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者。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具小客車駕駛執照且可自行上路駕駛。
工作項目
(⼀)本分署⼯務科相關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請於115年5⽉15⽇前以掛號⽅式郵寄報名資料⾄「⾼雄市岡⼭區柳橋⻄路15號/經濟部⽔利署第六河川分
署 秘書室收」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字樣(⼀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應檢附資料: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負法律責任。
1.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照片。
2.⾝分證正反⾯影本。
3.最⾼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資料影本。
5.相關證照或最近3年受訓、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6.如具備⾝⼼障礙⾝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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