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第3項,以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分署工程履約相關業務。
二、 辦理本分署技工、工友管理等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
二、 月支報酬: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整。
三、 應徵方式:
請於報名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於【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應徵,並將下列資料合併為1個PDF 檔案上傳:
(一) 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並檢附驗證之中文譯本)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
四、 應徵資料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甄選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還。
五、 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報名資料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撤銷其錄取資格;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六、 本職缺列正取1名,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從缺;如報名人數過少,亦得延長公告時間。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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