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

技佐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3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農業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等級及格者。 (三)具有農業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 職等以上(含)合格實授。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無限制調任情事者。(報名截止日起3 個月內限制轉調期滿者,視為符合資格)。 (七)具溝通協調能力丶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任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糧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 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閲,並上傳以下資料掃描檔(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 個檔案):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丶最高學歷證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丶其他相關證件(如全民英檢考試合格證書丶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二)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 (三)本甄選得增列候補1 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四)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本分署人事室王小姐,聯絡電括: 03-8523191#281 。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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