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組員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具有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3.具學校教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嫻熟行政業務及公文處理,並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作業軟體。
◎本校僱(聘、任)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於115年4月26日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間者始受理報名。
工作項目
1. 修訂及彙編學則、學籍法規及各種重要章則
2. 辦理學籍業務彙整及技專校院資料庫、內政部戶政司、大專校院資料庫等聯絡窗口及填報作業
3. 辦理學生轉系(學士班及碩士班)、輔系、雙主修、學分抵免、預研生及國內交換生申請作業
4. 辦理外籍學生有關雙聯學制及流用等綜合業務
5. 博士生出席國際會議申請本校補助事宜、逕修讀博士生申請(古呂鳳嬌奬學金)、名譽博士等業務
6. 總量生師比及師資質量檢核、預估學生數年度預算、學雜費收費
7. 其他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5年7月16日出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5年4月26日止,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本室網站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最新消息下載「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勿變更格式),填妥後於報名期限內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寫:應徵OOO職缺-姓名),如未繳交恕不受理報名。
2、另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請勿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影本(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1)最高學歷證書(持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經大陸地區公證)。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及歷次銓敘審定函。
(4)最近五年考績(成)通知書。
(5)其他相關資料。
(二)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明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次公開甄選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將擇優通知面談(或加業務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應徵人數未達甄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時,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不再通知應徵者,並視成績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承辦人及聯絡方式:人事室劉小姐(08-7703202轉65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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