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國防部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30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公共行政、法律學系(所),並具英語證照尤佳。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者。
3.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須熟稔視窗作業相關軟體(windows、office)操作。
4.能配合軍事任務、業務值班及加班者。
工作項目
1.推動雙語政策工作。
2.國軍業務研究發展-業務精進提案制度管考作業。
3.因公出國人員出國業務報告管考。
4.綜辦小額採購及國防採購室相關業務。
5.總督察長室史政相關業務(年鑑、沿革史、大事日記、出版品等)及各級長官政績(視察)編纂作業。
6. 其它交辦工作。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線上報名(現職應徵人員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於115年4月30日前上傳至「DK:職缺應徵」,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面試)。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5.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6.聯絡人:游婉如,電話:(02)8509955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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