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職務代理約僱書記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3
職務列等
約僱230薪點(折合新臺幣31,993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等)。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能配合本局工作者。
四、對政府行政有興趣者,並能配合加班者,具備公務文書處理、檔案管理行政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公文用印。
二、印信章戳之使用管理事項。
三、定型化公文及獎狀/感謝狀/證書與各式書狀套印。
四、印信蓋用登錄及整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僱用期間:
一、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應繳資料:
一、履歷表(含照片)及個人自傳約3百字(請以A4紙張列印或正楷親自書寫,內容須含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
報名方式:
一、檢具前所需證件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報名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9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文書股簡如君股長收(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67)(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約僱書記」)。前述檢具文件電子檔請同步寄送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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