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服務熱忱及學習精神,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三)熟諳各項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同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有稅務工作實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
1.辦理稅務行政相關工作。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將依錄取人員特質及內部職缺調整情形,適性分派工作。
(二)僱用期間:
自115年5月4日起至請假人員請假之日結束止(約僱原因消失、期限屆滿或經平時考核有不適任情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月支報酬:
約僱五等1級,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幤38,948元(服務未滿整月者,按當月實際在職日數計支,其每日計發金額,以當月報酬總額處以該月全月之日數計算)。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空白表格請至本網站求職徵才畫面下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稅務機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2.請於115年4月21日前親送或掛號寄至屏東縣屏東市北興街55號,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人事室劉小姐收(聯絡電話08-7311166分機610) ,另信封請註明「應徵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受理。
3.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以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應徵資料僅供本次使用,甄選結束後將銷毀)。
4.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及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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