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3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並以社會工作、社會學、社會福利、社會政策、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所)學位者尤佳。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 具備2年以上性暴力防治相關工作經驗者,具社會工作師證書或有承辦經驗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相關計畫管考評核之規劃推動事項。
二、 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服務資源及相關獎勵表揚計畫之規劃推動事項。
三、 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法相關宣導教育及調查研究計畫之規劃推動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係預估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4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 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6、何先生;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999、潘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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