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四)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六) 具有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保險市場及保險業之監督、管理及其政策、法規之擬訂、規劃、執行等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本局聘用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履歷表格式至保險局網站「公告資訊」點選「徵才資訊」查詢「聘僱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格式」下載表格,連結如後:https://reurl.cc/74q26k)、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明及相關證照等資料(以上請掃描為PDF檔案),於115年4月27日下午6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jIyNQ==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另酌列候補名額,候補名額自本項甄選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如未獲遞補時,本項候補名額之甄選即主動註銷,所送資料無論錄用與否概不退件。 (三)本職缺係代理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所遺業務,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到職前1日止,如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月酬標準以280薪點支薪(約折合新臺幣38,948元)。 (四)聯絡電話:(02)8968-0388郭小姐。 (五)本案與前115年1月20日至同年月29日、同年2月10日至同年月26日、同年3月17日至同年月26日公告之約聘人員為同一職缺,如已報名者免再重複報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人員
115/03/17 ~ 115/03/26
檢視
約聘人員
115/02/13 ~ 115/03/04
檢視
約聘人員
115/02/10 ~ 115/02/26
檢視
約聘人員
115/01/20 ~ 115/01/29
檢視
約聘人員
114/05/20 ~ 114/05/29
檢視
約聘人員
114/04/21 ~ 114/04/30
檢視
約聘人員
114/03/05 ~ 1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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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
114/02/03 ~ 114/02/11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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