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圖書館

約僱書記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3
職務列等
3等至3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櫃檯流通業務,配合輪值假日及早晚班。 (二)期刊、報紙及贈書業務。 (三)總館公告書展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履歷、自傳及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有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者,需檢附證明文件,請以電子檔案方式,於115年4月23日前email至 [email protected] 並註明「應徵延平分館約僱書記職務」,逾期概不受理。以電子郵件寄送應徵資料者,請再以電話確認傳送成功。(電話:02-25528534)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繳驗文件正本,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三)本職缺預定僱用期間預計自115年4月30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止;惟僱用原因消失時,本約僱人員即應離職,當事人不得有任何異議。新進人員需試用,成績合格者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僱用。 (四)本次徵選,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待遇每月約新臺幣31,993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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