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大林鎮公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農業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詳細工作內容請洽農業課施課長05-2653211#121)。
聯絡方式
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含200字簡要中文自傳並附照片);另請上傳全部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獎懲、訓練進修及英檢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檔案至該系統;聯絡電話05-2653211#207葉先生;得備取1名,有效期限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翌日起算。 甄選方式:由本所審查資歷,視需要擇優辦理口試或面試,如辦理面試,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須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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