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清水高級中學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3
職務列等
約僱5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 學生出缺勤及獎懲系統登錄及報表填報等相關工作。 (二) 學生中輟、中離、獎懲等郵寄通知。 (三) 中央餐廚繳費名單彙整及補助對象報表製作。 (四) 中央餐廚每日檢體抽檢及拍照。 (五) 中央餐廚每月菜單及每日餐點彙整及上傳校網。 (六) 學生品德教育手冊及學務日誌印製。 (七) 處室預算登帳及控管。 (八) 處室相關會議資料彙整及紀錄。 (九) 校園性別事件協辦。 (十) 臨時交辦事項及支援各組業務。 註:本職務係代理本校學務處幹事外補期間所遺業務。原則代理至115年8月16日(公務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一律採書面資料通訊報名,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本公告項下)、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單影本或其他學經歷工作證明等相關資料 (5)男性役畢者附退伍令(無則免) (6)其他(如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具其他專長證照或身心障礙手冊者等,無則免附) ;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掛號郵寄或逕送至本校:23649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一段72號「新北市立清水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人員成績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登打畢之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之電子檔(.docx, .odt),請另加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 (五)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8月16日(公務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六) 相關工作內容請洽(02)22707801分機300學務處林主任;應徵報名請洽人事室王主任(02)22707801分機71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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