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國防部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者。
3.能配合機關辦理安全調查。
4.能配合機關規定輪值者。
5.任職後依規定管制出境,出國前須完成申請,且不得任意進出港、澳、大陸地區。
6.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
1.協辦國內、外民間軍民兩用科技之蒐整與研析。
2.協辦國內、外民間軍民兩用科技交流會議。
3.專案推動有關行政支援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線上報名(現職應徵人員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於115年4月23日前上傳至「DK:職缺應徵」,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面試)。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5、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6、本案聯絡人:人事室游婉如小姐,電話:(02)85099551。如有業務相關問題,請洽陳柏帆科員,電話:(02)8509940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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