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書記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3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 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者。
(二) 最近三年考績至少考列一年甲等以上。
(三) 具工作熱忱、積極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須配合職務調整者。
(四) 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
(五) 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支援本局人事室、辦理本局相關行政業務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檢附以下資料: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近三年考績通知書6.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資格條件審查合格者,擇優e-mail通知參加本局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受理單位:屏東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聯絡人:科員 黃小姐,電話: 08-7662911轉6104。
(四)補充說明: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列候補名額1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惟如無適當人選,亦得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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