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博物館

專員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4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一) 組內綜合及研考、社群媒體管理業務。 (二) 票務系統維運及管理、觀眾服務調查及分析。 (三) 環境教育評鑑業務及教育推廣活動整合規劃。 (四) 專案計畫撰擬及執行。 (五) 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如有其他疑問,請洽臺博館教育推廣組吳小姐,電話:02-23822699#7671,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