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行政院主計總處高級分析師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27
職務列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職系
資訊處理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考試資訊處理類科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具政府預算會計及統計等相關資訊系統維運經驗,熟悉網路架構及資料庫規則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具資通安全相關證照者尤佳。
四、 曾任主管經驗,具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良好領導及溝通協調能力。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工作項目
一、 本總處資訊業務規劃、研究發展及推動相關事宜。
二、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有意應徵者,請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資料正確性及繕打簡要自述,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人事單位修正。
二、 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上傳MyData未及更新資料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註: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
五、 聯絡人及電話:人事處徐小姐,02-23803750。(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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