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圖書館

設計師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6
有效期間
115/04/16 ~ 115/04/30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以資工、資管、電子、圖書資訊相關學系畢業尤佳。 二、工作態度積極、具有服務熱誠、良好溝通及表達能力及具有圖書館相關資訊系統維運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全館個人電腦及週邊設備採購及維護管理(含所需軟體採購)。 二、場地資訊設備及系統管理。 三、資訊科技應用服務規劃。 四、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5年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國家圖書館人事室(100006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號): 1.報名用專用信封(請黏貼於報名信函上,請至本館全球資訊網(https://www.ncl.edu.tw),公告資訊\最新消息\徵才公告-系統組設計師職務代理人職缺之頁面下載) 2.中文履歷表(下載路徑同上)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最高學歷相關證明文件(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5.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不另行通知。另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未以通訊紙本郵寄或逾期報(以郵戳為憑)者,均不受理。 三、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約僱報酬:錄取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支給280薪點(薪點折合率為139.1元,相當月支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五、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六、有關資格條件及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9,謝小姐;有關工作項目請洽本館系統組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601,侯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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