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東成監獄
法務部矯正署東成監獄心理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5/1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本國籍,且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規定,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 至少須具備國內外大學院校心理等相關科系學士學歷。
(三) 具心理師證書者尤佳。
(四) 有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五) 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一) 直接服務工作:
1.評估/衡鑑:運用會談、行為觀察、或專業工具等策略獲取個案資料,並整合廣泛訊息,以協助發展成能幫助個案解決問題之諮商/治療建議,評估必要時以測驗或心理衡鑑進行,協助訂定個別化處遇計畫。
2.輔導/諮商/治療:藉由專業互動之工作關係,運用心理學方法提供支持及提升對自我瞭解,改善個案心理相關問題,包括以個別或團體形式,進行危機介入、行為修正、情緒管理、人際關係或生活技巧訓練等服務。
3.講座/授課/宣導:依機關需求與專業處遇之規範,提供心理衛教等知能。
4.紀錄/報告撰寫:依據各項處遇之要求撰寫計畫、紀錄或結案報報告撰寫:依據各項處遇之要求撰寫計畫、紀錄或結案報告,並管理檔案。
5.教育訓練:辦理或參加教育訓練、督導、研討、讀書會等理論及實務之學習。
(二) 間接服務工作-處遇行政部分:包括制定安排處遇、出席機關評核會議、檢核專輔處遇品質等。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12日17時止(以寄達時間為準)。
(二)報名方式:採郵寄報名(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115年約用心理人員】字樣)、親自或委託他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監總務科收發轉交教化科(地址:臺東縣卑南鄉美農村18鄰班鳩1號,聯絡電話:089-570835)。
(三)報名表、自傳、切結書及簡章請至本監網站(http://www.dcv.moj.gov.tw/)電子公佈欄項下自行下載或向本監教化科索取。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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