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福林國民小學

組長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含)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另本職務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辦理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查詢。 (三)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品行端正、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須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實施職務輪調。 (四) 具有綜合行政業務相關知能,並具備WORD、EXCEL、E-MAIL等文書編輯操作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 現金、零用金出納保管登記事項。 (二) 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出納事項。 (三) 填具收款收據送金簿及公庫支票保管事項。 (四) 編製現金結存表、差額解釋表等事項。 (五) 員工各項薪資請領發放、零用金保管及零星支出之核支 並登記等相關事項。 (六) 代辦費之收支保管與課業雜費之收費存解事項。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 線上應徵:請於1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上傳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於事求人網站上傳。(如有上傳問題再請將相關附件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與本校確認) 1.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 2.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人員免附,各項資料(含獎懲紀錄、簡要自述)請務必填寫完整】。3.切結書。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7.現職派令。 8.現職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9.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 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11.特殊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三)非現職人員:請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含附件自傳)、離職證明書及上開資料依序裝訂,於114年8月1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掛號郵寄至福林國小人事室(111臺北市士林區福志路75號),郵寄信封封面請註明「組長甄選報名資料」,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與本校確認28316293-207。 ※說明: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由本校擇優通知擇期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或不符本校需求時,本校得予從缺。 *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 1.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標準項目含相關工作經驗、相關證照、進修研習內容、歷年考績獎懲紀錄等。 2. 甄選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未入選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面試(占100%):內容包括: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逾時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甄選。甄選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者,錄取從缺。 *本校聯絡電話:02-28316293 人事室:分機207(報名資格) 總務處:分機204(工作內容)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組長
114/07/24 ~ 114/08/01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