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3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現敘或曾敘統計、會計審計、財稅金融、經建行政或資訊處理職系,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非主計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尚須符合「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級主計機構新進人員作業原則」規定: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1.曾任主計人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人員)。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統計學科系畢業或經會計、統計類科考試及格者。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近10年修習會計學、統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二十學分以上,並修習電腦相關學科六十小時以上者。(上需檢附相關學分、時數等證明) (二)前述遴用人員曾任公務人員(含公營事業機構)期間,具有三年以上之考績(成)【含另予考績(成)】 者,其考績(成)須至少三分之一列甲等。 三、熟諳資料庫處理及程式撰寫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統計調查相關事宜。 2.編撰經濟統計分析。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統計處)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1100501-1150430),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談,若報名人數過多時,就符合資格者,依資績分數擇優至少5人通知面試。 六、本案聯絡人:吳先生,聯絡電話:(02)2321-2200#8892。
聯絡方式
詳見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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