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立潮州國民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 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證照並有承辦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 最近3年考績(成)須2年以上考列甲等。 四、 如於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之限制,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採購業務。 二、 辦理總務處事務組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線上報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簡要自述除自傳外請敘明曾辦理之業務)。 二、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高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採購專業證照,以上資料皆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後,依序合併掃描為同一個PDF檔上傳。 三、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備註: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8-7882401分機16。 五、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依規定得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六、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逕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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