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美術館
臺中市立美術館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人文、藝術學科相關科系學士以上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內容相關經驗2年以上。
2.具備良好英語溝通能力。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等不得任用之情事,例如無中華民國國籍或兼具外國國籍等。
工作項目
1. 協助藝術計畫或展覽製作相關工作。
2. 協助館務所需之當代藝術研究工作。
3. 協助國內外藝術家聯繫與行政作業。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月酬標準:六等一階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4月21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影本(A4影印依序裝訂),郵寄至臺中市立美術館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展覽規劃組職務代理人」。
1.本館履歷表含自傳。(請使用本公告附件格式)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外國學歷證書應附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及經認證之中譯本)
4.經歷證明文件(例如: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現職之在職證明)。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7.採購證書、英語能力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8.本職缺所列尤佳條件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其他:
(一)本職務為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職務代理原因消失(約至115年8月3日止)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人員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本館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資格不符者請勿報名。
(四)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各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六)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郵寄地址:407011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201號行政棟(H棟)5樓(臺中市立美術館展覽規劃組 收)
(八)聯絡電話:04-23696333 分機551 展覽規劃組 許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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