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
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4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現職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經濟部及所屬各機關現職科員職務人員,請依經濟部暨所屬機關職務遷調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具國內、外學士(含)以上學歷。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轉調情形者(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四)需具政府採購人員證照。
(五)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採購招標及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出納、財產管理、文書檔案管理等行政業務。
(三)綠色、身障及原住民等優先採購之綜整研考業務。
(四)年度預算編列。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出缺日期為115年6月1日。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掃描為檔案後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聯絡電話:郁專員,03-5714125#500
(四)甄選方式: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五)備註: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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