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熟諳電腦文書能力及具辦理會計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二)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會計處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本職務係辦理本部會計處科員職缺列入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所留業務,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即予解僱。
聯絡方式
(一) 應備資料: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工作經歷證明。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採購人員專業證照、資訊相關證照或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 線上應徵:請於115年4月22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部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萬8,948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9.1元)。 (五) 本部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 聯絡人:會計處吳先生,聯絡電話:02-23117722#215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5/03/24 ~ 1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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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5/02/23 ~ 1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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