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北港鎮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規定情事之ㄧ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建設課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4月22日,逾期恕不受理。 (二)採親送或掛號郵寄,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115年地特三等(土木工程類科)技士職缺代職缺』等字樣,逕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本所(雲林縣北港鎮北辰路一號),請註明手機號碼及聯絡時間。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三)檢附證件:履歷表(如附件)、最高學歷影本、退伍令或兵役證明文件(無則免附)。文件請以A4裝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並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四)受理單位:雲林縣北港鎮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5-7836102轉170廖主任。 (五)僱用期間及待遇: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度地方特考三等考試土木工程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十六日解職(大約到116年4月),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 (折合新臺幣約38,948元整)。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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