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具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會計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工作項目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訓練進修〈訓練進修部分請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學習時數,其中專業訓練需經主計總處認證者始可以1.5倍計算,可利用eBAS訓練管理資訊系統「個人認證訓練紀錄」查詢及分年列印最近5年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已認證時數〉等證件,並上傳PDF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四、報名人數過多時,將視情況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人員舉行業務測驗,或依基本選項、工作績效及職務適任性「專業或技術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之分數,擇優通知面試。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酌增備取人員2名,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電話:02-27065866轉2127 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5/03/12 ~ 115/03/19
科員
115/03/05 ~ 115/03/16
佐理員
114/12/22 ~ 115/01/02
科員
114/12/22 ~ 115/01/02
專員
114/11/19 ~ 114/11/28
佐理員
114/11/19 ~ 114/11/28
專員
114/10/30 ~ 114/11/06
科員
114/09/24 ~ 114/10/02
辦事員
114/08/07 ~ 114/08/18
專員
114/05/21 ~ 114/05/28
視察
114/05/02 ~ 114/05/09
科員
114/02/27 ~ 114/03/11
科員
114/01/08 ~ 114/01/22
科員
113/12/18 ~ 113/12/25
辦事員
113/12/18 ~ 113/12/25
專員
113/11/22 ~ 113/11/29
辦事員
113/11/20 ~ 113/11/27
佐理員
113/11/11 ~ 1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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