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1年以上之經驗。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工作熱忱、細心、親切、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且具備抗壓性者。 3. 具電腦文書(WORD、EXCEL、Open Office及中文打字)及網際網路操作。 4. 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水產養殖及漁業資源保育。 2.辦理水產資源調查及評估業務。 3.辦理各類漁具(協會)申請補助案及二類漁港相關工程案件。 4.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僱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10月下旬),僱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報酬:約僱5等職務代理人280薪點(折合月薪為新臺幣38,948元)。 報名方式: 1. 有意者請於115年04月22日(含)前(以郵戳為憑)將資料寄達「26007宜蘭縣中山路一段755號,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人事管理員)」,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員職缺」,應檢附文件如下: (1)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汽、機車駕照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語言能力或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2.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 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擇優備取1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4. 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聯絡電話:03-9252257分機311,黃課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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