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5/1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中醫藥典籍組研究員 徵聘所需資格及專長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與醫藥相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八年以上,有創作或發明,在學術上有重要貢獻或重要專門著作者。 (二)曾任副研究員或副教授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與醫藥有關之重要專門著作者。 (經歷及專長) 二、具醫學史或典籍文獻領域研究專長。 三、具有中醫藥醫史文獻研究成果、大型文史領域研究計畫執行經驗、跨領域或國際合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7條、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徵聘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一、詳細履歷表及自傳。 二、個人學、經歷證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具國外學、經歷者,非英語文件須需附中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文件),若以所需資格(二)應徵本職缺,則免附畢業證書。在職證明須提供正本,其他證明文件可提供影本。 三、推薦函2封(正本)(信封上須有推薦人之聯絡地址與電話)。 四、研究成果及未來研究計畫構想書,請整理成1個電子檔,內容包括: (一) 著作目錄(需佐證說明各著作依最新SSCI、A&HCI期刊之最佳分類排序(以百分比表示)。 (二) 代表著作:須有經審查並正式出版之專書一部,以及符合下列範疇之期刊論文4篇: 1.SSCI、A&HCI 排名前百分之五十期刊。 2.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最新公布之TSSCI、THCI(以下簡稱TSSCI、THCI)第一級期刊。 (三) 其他成果表現及佐證。 (四) 依組務發展方向(請上網查詢),擬定未來研究計畫構想書。 (五) 研究所需資源、儀器設備及其他需求說明。 (各項之前請加附1頁封面) 五、資料不齊,經本所通知補件,未於7個工作日內補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工作項目
中醫藥典籍組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上述「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於115年5月18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人事室收」(112304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1號),並請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中醫藥典籍組研究員」,文件請勿裝訂;上述「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請掃描成PDF檔案,於應徵截止日期前至本所網站:http://www.nricm.edu.tw/徵人啟事/徵聘研究人員公告/下載「研究人員報名資料表」word電子檔詳填資料後 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主旨一律為「○○○應徵中醫藥典籍組研究員」。 二、聯絡電話:(02)2820-1999#3321劉小姐。 三、初審合格者需公開作專題演講,初審未合格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資料不齊,經本所通知補件,未於7個工作日內補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四、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徵。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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