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
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0
職務列等
4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具下列資格之一: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或1年以上經驗者。
工作項目
土地複丈測量業務、建物測量案件及機動調派支援各項測量工作。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簡要自述,末頁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工作經歷證明書、專業證照(無者免附)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連絡電話,於115年4月20日前逕寄(以郵戳為憑)或同日下午5時前親送至「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面試後,本所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3.月酬標準:約僱四等,3 萬4,775 元/月。
4.僱用期限: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預估約116年3月),僱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聯絡電話:03-9324140分機603,聯絡人: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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