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專任助理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學經歷(至少符合1項): (1) 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研究院所碩士以上。 (2) 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畢業,具食品、營養、公共衛生等相關科系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尤佳。 3.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5.善溝通協調並可配合外勤工作,能立即上班者。 6.熟悉電腦Office作業系統,有獨立作業及企劃能力,積極任事、勇於負責、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且可配合業務加班者。 ※月薪:薪資為42,120元,年終獎金:1.5個月。(年終需115年12月仍在職者始得發放,未滿一年者按比例發放)。 (本次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本計畫經費係由衛生福利部機關補助,如遇補助經費刪減、中止或進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項目
1.辦理衛生福利部專案與契約業務及庶務相關工作內容。 2.辦理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或衛生稽查科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聯絡人/聯絡電話:王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109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 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A4履歷表、自傳(不超過500字)。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學經歷證書影本。 (4)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 (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初審合格名單。 3.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錄取人員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備註: 1.甄試內容:口試測驗(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資之職缺,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名稱、同薪點、同為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留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專任助理
114/11/28 ~ 114/12/05
檢視
專任助理
114/11/06 ~ 114/11/20
檢視
專任助理
114/01/02 ~ 114/01/16
檢視
專任助理
113/12/03 ~ 113/12/17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