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30
職務列等
約用人員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符合下列規定者,不限性別、年齡,惟屆滿65歲人員不予進用。 一、高中以上畢業,男女不拘。 二、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三、具豬隻飼養管理及繁殖之實務工作熱誠人員。 四、能夠配合試驗工作假日值班及排班。 五、不得兼職畜禽相關工作。 六、採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一,四周變形工時,每二週內至少應有2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得依實際業務需要調整例假及休息日於周一至周五、採輪班制或彈性調整每日上下班時間)。 七、具身心障礙者身分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一、協助動物試驗及飼養管理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秘書室卓先生,連絡電話089-224634分機215或動物應用系吳先生,連絡電話089-224634分機22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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