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課員職代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3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8,948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含Microsoft Word、Microsoft Excel等)、具汽、機車駕照、諳台語尤佳。
4.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1.水土保持業務。
2.地政(非都違反查報)及工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係課員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即應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徵才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於115年4月23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農經課(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農經課課員職代」。
1.報名表及簡歷表等各1份,請至本頁【職缺相關附件】下載後並填寫。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龜山區公所查驗身分使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必備),及公部門工作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等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三) 待遇標準:約僱5等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含自提勞健保、勞退等費用)。
(四)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 正取1名,得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六) 聯絡電話03-3203711分機231詹先生,若洽詢工作項目分機770農經課邱課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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