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30
職務列等
6等2階296薪點,月薪41,173元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1.符合下列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2.其他 (1)熟悉電腦Office、Excel等作業系統。 (2)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身心障礙者行政業務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檢附下列資料1式4份: (切結書、履歷表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表單下載/臺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計畫型約聘僱人員】職缺甄選應附表件,網址https://reurl.cc/Qerzo0 。 (1)切結書。(雙面列印)。 (2)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格式、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雙面列印)。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4)工作經歷佐證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5)其他有利審查之經歷。 2.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考試任免科 何先生 (2)地址:950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轉527 備註: 1.福利待遇:薪資:起薪41,173元。 2.信封請註明應徵「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提升品質及人力補助計畫」約聘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115年04月30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政府人事處考試任免科何科員。 3. 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4. 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擇優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遲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5.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6.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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